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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抽查显示:六种手机电池不合格

2005-06-06 11:03:03  来源:   浏览次数:173  文字大小:【】【】【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手机电池质量抽查结果———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近期质检部门对手机电池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涉及北京、天津、上海等6个省市27家企业的27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8%。抽查表明,当前手机电池的质量问题主要是放电性能差等。

  首先是安全保护性能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两种产品过充电保护和短路保护不合格。使用安全保护性能差的电池,可能损坏电池、损坏手机。

  其次是低温试验不合格。标准规定,充满电的电池在-20℃±2℃条件下搁置16小时并在相同条件下以0.2倍容量放电到2.75V,放电时间不小于3小时。本次抽查中有两种产品低温试验不合格。另外,一些产品的包装和标签标注内容不规范。

  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企业,质监部门已经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严格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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