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欧盟RoHS指令草案COM(2008) 809/4版(可于附件下载)第4条第7项规定:当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具有不可接受的风险时,特别是列于附录3之物质(HBCDD、DEHP、BBP、DBP),必须以整个欧盟为基础来探讨。而列于附录4之限用物质限值应依REACH法规69~72条的方式进行重新评估。由此推估,新版RoHS不会增加限用物质,而是依未来风险评估结果而定。
新版RoHS指令预计将在2009年6月欧盟议会选举完公布,而正式生效日预计为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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