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类型的电子产品不是直接连接主电源(市电),而是通过外部电源或充电器取能。因此,外部电源的能效指标就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些电子产品的耗能情况。目前在国际范围内,ErP、MEPS、CEC等能效要求都有对外部电源产品的能效指标规定。其中在外部电源产品申请CE认可时,除了需要满足相应的LVD、EMC等适用指令外,还必须满足对应的ErP能效指令。为了使广大客户详细了解外部电源产品的能效要求,摩尔实验室(MORLAB)特以ErP要求为例将产品要求范围、能耗要求及细节事项等列出如下,以供广大客户参考。
一、实施措施及产品定义
实施措施为:外部电源产品 (EC)No 278/2009 指令中定义的外部电源产品具有以下特点:
1、将主电源交流(AC)输入转换为较低电压输出(AC或DC);
2、在同一时间只能输出AC或DC之中的一个;
3、作为独立装置与负载相对独立;
4、具有与其负载独立的物理封装;
5、凭借插头或固定电线、连接系统与负载正负极相连;
6、输出标称功率小于250W;
7、为(EC) No 1275/2008(关机/待机)中所定义的家用、办公电子电气产品提供电力。
根据以上定义,所有接入主电源(市电,欧盟市电为AC 230V)并能为电子电气产品提供低电压AC、DC输出的独立供电模块,都为外部电源。
二、产品范围
根据以上产品定义的范围,大部分外置电源、适配器及充电器产品都在指令范围内,但同时也有部分产品豁免,可以豁免的产品如下:
1、卤素灯转换装置,指钨卤灯使用的外部低电压供电装置;
2、不间断电源,指当用电设备在外部市电线路供电断掉的情况下而继续供电的后备装置,即UPS;
3、电池充电器,指可以为可移除电池充电的装置,即充电器直接与电池相连,而不与负载相连;
4、电压转换装置,指将230V市电转换为110V电源,为某些特定用途供电;
5、医疗设备用外部电源。
6、同一电源的售后服务用或备用电源(2015年6月30前上市)。
三、能耗要求
主要测试其空载状态(不带负载)下的功率消耗,以及在其工作模式下的平均工作效率。
其中空载状态(不带负载状态)功率消耗不能超过以下限值:
在上述规定中的部分名词解释如下:
1、 Po为标称输出功率(nameplate output power),指制造商标明的输出功率。
2、无负载状态(no-load condition),指电源的输入端与主电源相连,但输出端没有连接任何负载的情况;
3、平均工作效率(average active efficiency),指外部电源在工作模式下,当输出功率为标称输出功率的25%、50%、75%、100%时工作效率的平均值。
四、注意事项
ErP指令规定当低电压外部电源本身符合ErP指令时,使用其作为外部电源的整机产品不需要做关/待机ErP测试((EC)No 1275/2008)。“低电压外部电源”是指标称输出电压小于6V且标称输出电流大于或等于550毫安的外部电源。
鉴于篇幅我们不能将详细的要求内容一一列出。摩尔实验室(MORLAB)在各种电子及其它产品的能效(ErP及LCA、能源之星、MEPS、CEC等)测试认证领域有着丰富的项目经验,并有一批对相关标准、技术法规有充分了解的技术专家,可帮助您的产品更快,更好的通过各国节能认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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