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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提前一年执行EISA对于灯泡的新要求

2011-01-25 17:57:11 栏目:能源能效

    2011年1月1日开始,加州领先于美国其它各州一年,开始执行EISA(美国独立和安全法)对于灯泡能效的新要求。新要求规定各州的商场自2012年1月1日起不得销售自2010年12月30日后生产的100W以上的灯泡。72W或更低瓦数的灯泡将代替100W灯泡(1500和1700流明),但产生的流明量将相同,节约电费。

    2011年1月1日前生产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灯泡仍然可以在加州销售,直至售完库存为止。新的法规并未禁止使用白炽灯泡,只是限定市场上卖的是卤素灯,CFL灯和LED灯。加州能源委员会称加州的这一行动将会避免销售一千零五十万只100W灯泡,为消费者节约3560万的电费单。

    接下来75W,60W和40W的灯泡也将逐步被53W,43W和29W的灯泡所代替.

现行的规格

 新标准的规格

生效日期

100 W

72 W

1/1/2012

75 W

53 W

1/1/2013

60 W

43 W

1/1/2014

40 W

29 W

1/1/2014

    业界的零售商们很快响应了政府的要求.美国最大的灯具零售商用了几个月的时间来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 教导他们如何引导客户意识到新法规的要求, “Lowe’s” 下架了100W的白炽灯泡, 而"IKEA”不仅在加州,而且在全美各地的都停止销售白炽灯泡了.


    慢慢地,我们将告别爱迪生创造白炽灯泡的时代。摩尔实验室(MORLAB)一直在关注各国对于灯具类产品的安全和能效的新法规和新要求. 深圳和上海的摩尔实验室在日前相继取得了CFL灯的CEC测试实验室资质,可以为厂商提供加州承认的测试报告,为您的产品迅速进入美国市场节约宝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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