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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机顶盒产品的最新能源之星规范要求

2011-02-28 08:51:34 栏目:能源能效

    美国环保署(EPA)1月21日已发布了新的能源之星机顶盒(STB) 第3版和第4版的最终规范要求,第3版将于2011年9月1日生效,第4版将于2013年7月1日生效。(然而,在第4版生效之前,能源之星将会进行一次评审以讨论任何新出现的技术进展。) 今后, 机顶盒将能进入比之前版本更低的断电模式。

    在第2版规范中规定了自动断电要求,使机顶盒能够在连续4小时无任何用户操作后从高功耗的带载模式进入低功耗的睡眠模式。但第3版本中将更进一步,将引入名为“深度睡眠”的全新模式。深度睡眠的定义是:“处于睡眠模式的一种功率状态,功耗降至更低水平且返回完全带载模式功能所需时间延长。”

    关于如何准确理解深度睡眠和如何实现深度睡眠, EPA前发布了详细的要求:

    深度睡眠功耗必须小于等于根据能源之星“实时观看电视”(PTV)测试程序测得的带载功耗的15%,即≤ 3.0瓦(以较高者为准)。

    对于具备用户接口的机顶盒,应能通过操作遥控器和/或机顶盒正面板上清楚标识的按钮或开关手动激活深度睡眠。若采用其他按钮配置,则须经EPA书面批准。

    对于不具备用户接口的机顶盒和只能通过外部网络刺激切换功率状态以达到深度睡眠效果的机顶盒,深度睡眠功能必须出厂时自带,并能通过计时器或其他不需要最终用户操作的方式自动启动。其他检测/通讯方式必须具有广泛适用性(不限于特定品牌的电视机或下游设备)。

    如果深度睡眠功能以出厂默认方式启用,则需要提供一个撤销功能,以便最终用户禁用深度睡眠功能。

    第3版和第4版新增内容包括从带载模式测定功率按百分比降低的功耗限值,以及要求提供便于用户手动启动深度睡眠模式的按钮。应该注意的是,深度睡眠功能是一项可选功能。目前市场所售机顶盒并不带有深度睡眠功能,但EPA希望通过在产品能效规范中增加激励措施以加快此类产品的供货量。如果制造商在其产品中增加“默认启动”深度睡眠功能,将准予他们修改用于计算特定机型年度功耗值的公式,从而放宽要求。如果服务提供商部署带深度睡眠功能的产品,他们将更容易满足能源之星合作伙伴的最低要求。

    如果激励措施奏效,EPA相信将会有大量的深度睡眠实施范例出现,这样可以在实际性能及使用数据的基础上制定出更详细的第4版规范。第4版中一项有待评审的内容是,是否将深度睡眠升级为强制性要求。

    规范终稿中另一新增内容是,对机顶盒每天用于节目/节目表更新和“推测性录制”(机顶盒根据您的观看历史记录,对“认为”您可能想看的节目进行自动录制)的时间数规定限值。在这方面,新规范规定:

    “在任何24小时时段内,执行维护活动所花费的总时间平均不得超过2小时,最终用户预设定的活动除外(如,对固定时段播放的节目进行视频录制)。并非用户要求的视频下载(如,“推测性录制”或“推测性录制” )不应计入每天两小时平均数要求。”

    摩尔能效实验室(MORLAB)可完成机顶盒产品的能源之星认证,并可帮助您的产品高效的通过各国能效法律法规所定义的认证要求。

    如需更多资料,请发信到以下地址:Service@morlab.cn或致电:0755-3669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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