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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能源之星”电视机新规定2011年9月生效

2011-03-24 16:19:26 栏目:能源能效

美国环保署宣布电视机能源之星规定的5.3最终版本将于2011930生效.环保署曾建议规定的生效日期为20117,但为回应相关人士的意见,押后生效.

      环保署指出,5.3版本把下载获取模式”(DAM)的可容许用电器限制修订至每日40瓦时.相关人士指出,以现时的标准而言,5.0版本内每日20瓦时的限制过来严谨,可能阻碍下载获取模式的创新发展.

      环保署审视能源之星合格产品清单内的下载获取模式” (DAM)数据后,相信每日40瓦时能在现时每日80瓦时的限制与最初建议的每日20瓦时之间取得平衡.

      为顺利实施新的能源之星规定,环保署已制定以下时间表:

l      由即日起,生产商可选择向认证机构申请证明其产品符合5.3版本的规定;

l       531之后,认证机构将停止为取得4.2版本资格的申请进行认证工作.现存证书的有效日期至930.

l       930,任何附上能源之星标签的产品必须符合5.3版本的规定.所有产品的4.2版本规定证书将告失效.认证机构只会为申请5.3版本能源之星规定的产品进行认证工作.

l       201111,所有新产品必须由环保署认可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才可标签及推销为能源之星产品.若产品符合所有认证规定,认证机构将把数据呈交环保署,把产品上载至能源之星网站内的清单.

能源之星是一项自愿性标签计划,旨在确认及推广节能产品,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目前能源之星标签适用于超过40类产品,包括家用电子产品,洗衣机,抽湿机,洗碗机,冰箱,室内空调,商用油炸机,商用热食存放柜,商用冰箱,商用蒸煮锅,电脑及其它办公室设备,以及照明产品.

能源之星的规范在近期将会有更新,摩尔实验室(MORLAB)将密切关注这些变化, 更好地协助广大厂商应对能效新要求.

如需更多资料请发函到以下地址:Service@morlab.cn或致电:0755-612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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