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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建议把灯泡标签规定扩展至所有螺丝座灯泡

2011-08-30 09:42:03 栏目:能源能效

    近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公布了一项提案,建议把目前的灯泡标签要求扩展至所有螺丝座以及 GU-10 和 G-24 灯头灯泡。此外,还要求对发光二极管(LED)灯泡的输出和色彩特征进行特定的测试程序。

    FTC 曾于 2010 年 7 月发布《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器具标签规则》(U.S.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ppliance Labeling Rule)修正草案,要求对中型螺纹底白炽灯(edium screw base incandescent)、节能灯(compact fluorescent)制定新的标签规则,同时不满足 2013年能效标准(75 瓦特)的 LED 灯泡以及不符合 2012 年 7 月 14 日生效的美国能源部标准的反光灯泡从新要求中豁免。

    新要求增加了“灯泡特征(Lighting Facts)”的标签,将于2012 年 1 月 1 日生效。标签旨在向消费者提供关于灯泡亮度、年耗、灯泡寿命、外观、功率以及灯泡是否含有汞等信息。此外,法规首次规定标签必须贴于包装前部,用单位流明(lumens)替代瓦(watts)表示灯的亮度。

    在发布新的标签要求之初,FTC 同时考虑是否要求也适合于所有的螺纹座灯泡,不管底座尺寸、灯泡尺寸、灯泡形状,而不是仅适用于中型螺纹座灯泡、一般供应的白炽节能灯和一般供应的 LED 产品,基于提交的意见和评论,FTC 决定将标签要求扩展至所有的螺纹座和某些特定的针状灯脚灯泡,还包括烛台状和中型白炽灯泡,以帮助消费者在购买时正确做出选择。

    利益相关方可在 2011 年 9 月 22 日之前提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若该提案被采纳为常规草案,FTC将给予制造行至少两年半的时间适应新的标签法规。

    摩尔实验室为美国NVLAP认可的ISO17025实验室,可为各种紧凑型节能灯提供相应的能源标志认证。

    如需更多资料,请发信到以下地址:Service@morlab.cn或致电:0755-8613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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